关于订金问题?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8年8月13日在苏州宏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订一台思域1.0T。当时看到车子外形蛮喜欢,于是就冲动的交了钱预订。问题来了:订金是2000块,财务写了收据给我,收据写到定金2000,看到这个,我就找销售帮我改过来,改成订金2000;当时跟销售讲我要改成可以退的那个订,销售也同意更改,于是我手上收据就是订金2000,事情顺利进行,我签了合同。可是回到家跟家人屁颠说定了一台车子,蛮开心的,家人一听是这款车,就说日系车不太安全。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于是就看那台车的数据,简直崩溃了,就两个气囊!简直不能忍受这个,于是赶紧联系销售,就问他当时在咨询1.0跟1.5有什么差异时,为什么不说气囊这么重要的差异,就是简单的讲只有轮毂跟显示屏不同,简直就是欺骗消费者!于是要求退订金,因为我写的是订,而不是定,有权返还我的2000块。然而钱到人家口袋再要回来就很难了,第二天找他们经理,态度更是嚣张,说你可以曝光,可以打12315,可以起诉等等;我就想知道如今的法治社会就这样吗?难道我们权益受到侵犯就只能甘愿承受吗?万能的网友,请问我该怎么办,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路过哈哈

对于订金和定金,他们二者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样的,针对的法律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在处理这方面的纠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定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定金,什么是订金。虽然“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意义却相差甚远。2、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李小姐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拍婚纱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符合要求,这笔钱是不能退的。“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李小姐和摄影公司的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李小姐收回。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李小姐违约,那么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摄影公司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提倡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