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18天未解决可以要求代步车吗?

问题描述:

车辆包修期内,在4S店维修期超过5天我要求4S店提供备用车,但是4S店说他们标准的备用车是本田飞度但是不在店里只能提供一辆非标准的救缓车给我,当时我就拒绝4S店的方案,现在车在店里已经放了18天了,是否我可以提出相应的补偿?还有是否三包相关规定有明确条款注明备用车和补偿是可以2选1的?因为当时厂家客服跟我说可以2选1的方案选择备用车或者选择补偿。

三包法规定: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