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内两个违章如何理解?必须是一天的24小时内吗?

问题描述:

2018年8月15日14时31分和2018年8月16日10时53分的两个违章算是24小时之内违章吗?还有就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个责令当事人改政是如何责令呢?不进行通知吗?

你这个违章是24小时内违章,不是说一天24小时的违章,一天二十四小时就是一天的24小时,你这个横跨2天了,不过是24小时内的。如果你在交警12123上绑定了自己的车辆和手机号信息,自然是会通知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不就是扣分罚款吗,严重时需要接受学习、警告和教育,甚至被拘留都是可能的,看你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了。平时可以关注下微信公众号【便民车务查询办理】上查询和处理全国三百多个城市的交通违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