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六标准实施时间

佛山国六标准实施时间

佛山国六排放实施时间:2019年7月1日

2019年7月1日起,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国六标准实施后对国五车的影响
1、在佛山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2、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以上市(佛山)的在用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3、迁入非珠江三角洲区域各地级市的在用轻型汽车,经迁入地排放检验,符合迁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国家要求淘汰或鼓励淘汰的相关车辆不得跨省或跨地级以上市迁入。
4、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