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问题444急急急急急急急?

问题描述:

今天又去了交警队交警说这个事故责任其实就算划分了也是出保险不如和伤者协调,与是答应协调为我方可认事故全责对方支付我方明年保险涨幅费用,但是对方自己在医院治了病我怕最后保险不赔付自己治病的钱伤者在追着我屁股索要?所以请问如果我认了全责对方理赔保险不赔付自己治疗的旧伤对方会起诉我吗?到时候法院支持伤者处理交通事故外的伤势吗,法律当面讲我这样合算吗????急急急

如果伤者不严重,三者50万足够,如果伤者在追你屁股索要治疗费,建议你由交警交涉保险公司支付,注意你千万不要垫付,怕到时报保险有些费油,保险公司会不认可的。

在有保险的情况下,且在保险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不知道你买的保险情况如何,一般是交通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强制保险的限额是122000元,具体为:2000元财产损失;10000元医疗费;1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其中财产损失项比较清晰就不需要解释了;医疗费项目包括了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你要好好看看你的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的部分,有些保险条款里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就是不赔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