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款捷达二保问题?

问题描述:

今天去二保了,11500公里,不去四儿子,在朋友的店做的,加了壳牌x7全合成机油和换机油格以及空调过滤格,共花了550元。那么,问题来了,保养手册我还需要让朋友做记录并盖章吗?手册上写的是特许经销商盖章。之前问过卖车的朋友,他说只要有保养记录,质保期内出问题四儿子是不能推责的,在此想问下各位大神怎么看。

每次保养前要看看保养手册手册,去之前就知道要做什么,而不是去了让4S摆布,保养看保养手册,上面多少公里保养,每次做什么项目,厂家都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别让4S加项目和缩短公里数,价格都是公开透明的在4S,关键是项目,按照手册做保养,就不会错。

二保一般是首保之后就可以按照公里 数进行保养了,半合成机油是每五千公里进行一次保养,全合成机油的话保养周期可以长一点儿,七千到一万公里都可以的!保养内容基本上也就是更换机油和机滤,空滤和空调滤根据具体的使用情况决定,一般是清理一下,装回去还能继续使用,只要没有异味就行,有异味的话,那就得考虑换新的了。大概就是这些

目前,我国关于汽车保修方面,能依据的主要是两个政策,一个是国家质监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另一个是交通运输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一个就是我们常说的汽车“三包”政策,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汽车“三包”政策第6章第30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车主没在4S店保养,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归为“没有正确维护”?由此,汽车生产厂商是不是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其实,在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后不久,官方就专门澄清过这个问题。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通过媒体明确说过,“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与强制保养没有因果关系。”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强制保养超出了汽车三包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话虽这么说,但谁来证明保养与汽车质量问题之间的因果关系?车子的发动机故障灯亮了,我说跟我在外边换机油没有半毛钱关系,4S店非说就是机油引发的故障,这时候,谁说了算?恐怕还是4S店说了算,人家就是不给您免费修理,您有什么辙?第二个可以依据的政策,是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我们知道,汽车维修行业是归交通部门管的,4S店中的两个“S”(Sparepart、Service),零部件供应和售后服务,就受这个规定约束。《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在去年修订时,新增了这么一款:“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个条款说得也很明白:车主可以自己选择去哪里保养(这个规定中所谓的“维修”,是包含“维护”也就是保养的),只有因质量缺陷召回时,或者车子在“三包”期内出了故障时,汽车厂商才能指定车主到4S店维修(这两种情况下,维修都是免费的,指定到4S店谁都不会反对)。如果4S店以没在4S店保养为由,拒绝为保修期内的车子提供免费维修,会涉嫌“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根据这两个政策,在保修期内,车主可以*选择地方做保养,但我劝各位还是慎重为妙。主要就是汽车“三包”政策中留了那个“小坑儿”,您想证明发动机出的毛病跟您保养没有关系,这个基本上很难;就算您能证明,4S店根本不听您的,您又怎样?难道您去请一个专家团队或专业机构跟4S店和汽车厂商交锋?政策的这个“坑”不填上,车主*选择地方对汽车做保养就会有风险,您在“外边”换过机油,发动机出了问题,4S店就可能拒绝对发动机保修。怎么证明发动机的毛病跟自行保养没关系?出现争议怎么办?相关政策尚未对些做出界定。好在多数家用车使用的强度不高,一年跑万把公里的算不少了,现在好多车的保养间隔是一年或1万公里,按3年保修期的话,也就保养3、4次,就算在4S店保养,也贵不了太多。如果您对自己摆平4S店没把握,还是老老实实到4S店保养吧,贵是贵些,至少机油、机滤之类的质量不错,多花点钱换个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