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问题关于交通事故?
问题描述:
机动车和电瓶车撞了(超标电瓶车)报交警电瓶车车主害怕车子被扣,叫人来骑回了家,人留在现场(受伤了)。这情况属于肇事逃逸性质吗
答
1、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擦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原则上除了抢救伤员外,双方都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本次事故中,电动车家人乘交警来到之前将事故电动车移走,虽然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但是,只要你在现场向交警将事故发生的经过描述清楚:是与电动车发生的碰撞,而不是撞到行人。交警是会按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认定的;即使电动车车主在事故发生没有违章行为,事故发生后擅自将事故电动车移走,车主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当然,如果没有保存相关证据,车主可能反咬一口,说电动车被不认识的人骑走了,要你赔电动车的可能;3、如果是在无人路段发生的事故,现场没有其它见证人在场,最好在发生事故后,让同行人员使用手机对事故现场全景、近景进行拍照,保存证据。4、如果在本次事故发生前,电动车有违章在先,如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章行为,事故发生后,又将事故电动车移走,经过交警查证属实的,电动车车主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