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汽车报废以及汽车户注销的问题 万分感谢?
1 汽车报废补贴是不是要看具体城市 能不能在哪里看到山东烟台的报废标准 另外可不可以异地报废 找个报废补贴高的地方 2 报废的时候 不要原号牌的情况下 违章/交强险/年审 这三样都有问题 是都要处理还是可以直接报废 3 比如 我把车全部拆了 零件也卖了 其他的也都卖了废铁了 可不可以只拿着证件可以把这辆车的“死亡证明”开了 还是必须提供带车架号的车架和带发动机号的发动机到现场才行 就这三个问题 万分感谢 我有一辆快二十年的3.0老款GL8 车况不太好了 但是可以正常行驶 卖二手车估计也就三五千块钱 但是我担心二手车商嫌麻烦过户的问题 我不想别人开着一辆我的户头的车辆 是个隐患 所以想各方面参考一下怎么处理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在本市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在向车辆报废地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机动车后,应当向车辆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应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向本所申请注销登记。在外省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回当地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本市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机动车后,应当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向本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由于事故或使用时间过长等各种原因,车辆在外地损坏无法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具体办法是,在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的时候就算是不要原号牌的情况下,车辆的违章必须处理,交强险和年审不需要了。拆件后报废的问题现在管理比较严格了,如果是有熟人可以的,但是没有熟人,拿不到报废证书,交警队不予注销的,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