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已经发生交易的车辆如何公证备案

问题描述:

海南已经发生交易的车辆如何公证备案

关于交易车辆的公证备案,5月16日0:00前,单位或个人已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购买价款(含定金),或签订了车辆销售合同并取得了统一的车辆销售发票的,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并取得公证文书。车辆尚未交付的,由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和购买人共同申请公证。车辆已交付但未登记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申请公证。申请人应在5月31日前申请公证。逾期申请的,公证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