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痕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进行了痕迹鉴定,交警队喊来痕迹鉴定单位,向我收取了1500块钱的鉴定费,他们要我支付宝支付的(按国家规定如果是行政收费,只能缴费到*指定银行账户吧),说当时没有发票,要我过一段时间到交警那里去拿。请问:这个费用合理吗,国家规定该谁出,收费方式合法吗?谢谢!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就是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前期做鉴定的话是谁委托谁就先行垫付

机动车痕迹鉴定的费用是550元,这个费用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如果一方是全责的,由全责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责任的比例分别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