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理赔流程求解释?
问题描述:
我车没事,人家车坏了,我锐界,他3系①人民保险,第三者50W,不计免赔都有②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③已通知保险公司,今下午定损我想的理解:定损→3系去人保指定点修车→车修好,提车→3系通知我人保,提车时保险公司付款从头到尾除了定损,应该不用我花钱或者跑来跑去,是这个流程吗?
答
我觉得最大可能系这样:楼主要亲自去找修车厂或修车方先行垫付费用拿到票据后再去保险公司报销!如果赔付金额小的话,保险一般会先行把赔付费用打到楼主的卡上,之后楼主再找修车方赔付拿票据,再之后就没事了!!!估计修车方主动找保险提交票据拿赔付费用的机率很少(还是要楼主自己跑)!还有保险是这样出的(据我所知):赔付别人的,先出交强险(物损2000元限额),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险(第三者)补足,这就相当于交强险出险一次、商业险出险一次,下一年的保费均打回原价!如果定损的费用只是比2000元多些的话,楼主可以考虑只出交强险,多出2000元的那部分自己私下给,那么下一年的商业险还能继续享受折扣!这其中的费用差额,楼主自己衡量吧!
答
定损→3系去人保指定点修车(也有可能是对方自己选择认可的4S)→修车→修好后你去付款拿发票,对方提车→保险公司办手续给你付款。我出险时低于5000元不用自己去办手续,4S与保险公司沟通办理,只要提供身份证、行驶证、银行卡等资料,定损后车还没修完钱就打到卡上了(这是我自己单方出险,你的应该要拿到对方修车发票吧)比较容易有争议的就是全责方给对方交款,还是无责方自己先交款发票给全责方、待全责方收到保险报销款后再给无责方,我认为应该是全责方先给对方交款比较合理,谁也不愿出事故,双方多理解、好好沟通都能解决,事故没有人身伤害很好解决。不明白就向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勘察定损人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