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给位保养得问题?

问题描述:

在4S点首保免费,二宝要了我667,我看论坛帖子有的才300多200多我是不是被这个4S店坑了?三包我都纠结要不要去他那里了,如果我三包不去他会不会算我脱保?

现行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也就是说,新的规定终于让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再绑住消费者了,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另外新政中关于零配件的内容也十分重要: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性能的配件。这就有可能打破4S店对于“原厂”配件的垄断。规定是有了,最终还是要看执行,毕竟现在汽车后市场的乱象并不是轻易就能够理清的。从法理来说,汽车不在4S店保养,不能算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