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他不赔交通费,无责方修车期间交通费谁出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所以,无责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理应由责任方以及责任方保险公司承担。
而要是对方拒不赔付交通费用的话,我们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首先和对方沟通,告知其有相关的条例规定需赔付相应的交通费,如若对方还是执意拒付的话,我们便可以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一般在交警的调解下,这些问题便都会迎刃而解。如果调解无果的话,那么我们便只有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这一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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