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双向二车道限速80公里:
1、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