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交通事故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
交通事故要不要垫付医药费,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并没有规定事故责任方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的义务,交警也只有判定事故责任的权利,交警对于赔偿的问题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事故双方私下调解,而调解不成的,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事故责任方自己自愿。
在处理交通事故医药费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所在的单位、机动车车主、保险公司、医疗机构、或者是*机关指定的一方进行垫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抢救,不得因为未及时缴纳抢救费而拖延治疗。
如果肇事者有投保保险,则保险公司在其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也可以机动车车主先进行垫付,等结案后再根据事故的责任承担。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拒绝进行垫付或者无法垫付,*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如果是因为抢救需要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或垫付医药费的,需要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核对后,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医疗费用。
简单来说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会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按照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才会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垫付。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书之前,车主也可以先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
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指出,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抢救,不得因为未缴纳抢救费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三者险的,有保险公司在其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未投保交强险和三者险或肇事司机逃逸的,医疗费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一部分或者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