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清零具体时间

行驶证清零具体时间

驾驶证记分周期是以初次领取驾驶证时间为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行驶证清零具体时间是以取得行驶证的日期开始的:

1、假如是11月4日取得行驶证,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到了12分,罚钱在这一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2、尚有罚钱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由此得出,假如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3、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