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换牌流程

汽车过户换牌流程

车牌是不允许办理过户的;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规定是车牌跟着人走,不是跟着车走;原车主持有使用满3年车牌,可以在过户汽车后申请保留车牌半年,买新车可以上以前的车牌照。原车主不满3年持有,或者不想要这个车牌,过户汽车后,车管所会收走这个车牌。

车辆可以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车牌是不允许办理过户的:

1、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3、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