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有效期怎么算
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对临时号牌的使用时间、机动车质押办理等方面做了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分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其中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若机动车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车牌有效期的计算方法:
1、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
2、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3、临时牌照有效期最后一天不算过期。例如领取了一张临时牌照,牌照上面的有效期是到6月29日,那么6月29日也是可以行驶的,但是6月30日就不可以行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