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误判如何申诉
电子警察误判的申诉办法:
1、被处罚人不服*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机关或者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机关或者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机关或者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处罚人不服*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3、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