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清零后在处理以前的扣驾驶分
不可以,有违章必须必须在清零前处理完,不清理完,不能清零,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不用15日内就去处理的,但要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一个记分周期没有及时清零而导致在下一个记分周内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
可以的,遵循限定未立刻处理的扣驾驶分会转入到下个记分周期,按照*部《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办法》:
1、第五十五条 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 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第五十九条 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到了12分,所处罚钱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除去;记分虽未到了12分,但尚有罚钱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第五十八条 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了12分的,*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应该扣留其汽车行驶证。 汽车行驶人应该在十五日内到汽车行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学习。汽车行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该在二十日内对其实行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除去,发还汽车行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