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驾驶证记分周期相关规定:
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2、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4、*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