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电子眼违章停车处理方法: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200元罚款,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3、《*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