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全责,对方家属不出具谅解书,法院会怎么判?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在负全责的情况下,没有以下情况一般判三年以下徒刑。
没有逃逸,有驾驶资质,没有酒驾毒驾,没有故意形为。那么交道肇事罪属过失杀人。
在此基础上,肇事者不仅要负刑责而且还要负民事赔偿责任。交警(或法院)按交法赔偿规定计算出赔偿金额。由保险先行赔付。保险不足,由肇事者赔付。
下面就要注意重点:
法院在判决时,按交法规定判决。这里面有一个量刑标准可以参考。即:如果死者家属谅解肇事者,法院可根据情节减刑轻判。也就是说可判缓刑,缓刑是可以不必坐牢的。如果没有减轻责任,那么要判三年以下实刑。也就是说必须进去坐牢。
那如何取得死者家属谅解呢?死者家属会与肇事者协商,出具谅解书。法院根据此谅解书情节判缓或少判。
这个谅解书是要付出代价的。肇事者实际上是用钱买谅解书。价钱谈不拢,对方不出具谅解书,法院没有减刑依据,那么只有判实刑了。
而本题就清楚了。对方不肯出具谅解书。要么你们价格没谈拢,要么对方不在乎金钱,那么你肯定会判实刑的。
曾经一货车出事故致人死亡。保险赔80万后,死者家属要求赔偿20万才出具谅解书。但该肇事者实在拿不出,只肯出5万。协商不成。肇事者最后衡量再三,宁愿坐牢。最后没赔,判一年零六个月实刑。
这个谅解书是要肇事者出钱的。保险也不赔。不出钱较少。而肇事者考虑情况后决定是否坐牢。
其实也有人没要赔偿就出具谅解书,这个极少。
所以,想对方原谅,必须另外出钱。不出钱一般要判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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