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货车禁行处罚怎么处罚

广州货车禁行处罚怎么处罚

广州外地货车第一次进入限行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按自然日计算其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1宗),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处200元罚钱,并记3分。《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中限定:

1、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路、华南很快的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很快的路),连续驾驶时间最长不允许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在次驶入须距离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2、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很快的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很快的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很快的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

3、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很快的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很快的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到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