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有车损险、三责,强制险还有必要吗?
强制险,也被称为交强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承保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下,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通过名称就可以理解这个险种的意义和地位,即所有的机动车都必须每年购买!
一,交强险的费率
由于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险种,并且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执行,所以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
虽然保费由国家统一规定,但是不同的车型,以及相同车型而车辆的使用性质不同,产生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最广泛的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和“是否属于营运车辆”。
以家庭私家车为例,新车第一年的交强险保费为950元(固定费用,不存在打折),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保险赔偿,那么第二年可以享受10%的优惠。连续三年无交通事故赔偿,最高可以享受30%的折扣。具体费用情况为:第一年950,第二年855,第三年760,第四年655。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保险到期后,最长3个月内必须续保,否则不能享受折扣优惠。
二,交强险的理赔原则
交强险和商业险有相同的地方,但是也有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理赔的范围和金额上,以及理赔对下一年保费产生的影响方面。具体的理赔范围和金额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其中造成的第1,第2条赔偿包括产生的一切费用。
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险会不会在理赔上发生冲突呢?当然不会。一般的原则是,对于金额范围内的赔偿,一般由交强险先行赔付。这样以来,小金额的赔偿就不会使用商业保险部分进行支付,也就原则上不会对下一年的商业险的折扣产生影响。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会有所不同,所以对于小金额的赔偿能不用保险建议尽量不用。
三,交强险使用中会遇到的问题
交强险主要针对交通事故中对方的人和财产的赔偿,但是这里面却存在有责和无责的区别。当遇到责任不清晰,或者明显感觉自己无责,但是又急于解决时,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个我们经常会遇到的交通事故就是,行人不规则横穿马路造成的碰撞事故,如果情节不严重,但是行人要求一定的赔偿(不包括碰瓷),这时在交警的处理程序上,通常会先进行调节,协商。在对方没有恶意或者超出人情范围以外(狮子大张口)的情况下,其实是不必要进行所谓的责任划分,通过交强险进行快速赔偿,是最快,也是最理想的一种选择。
当然,这种看似无原则的赔偿也是体现了交强险的意义所在。如果自己无法把握,那么一定要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先行沟通,以免对自己造成不利,好心办成了坏事。
总之,交强险不可或缺。实际上,购买保险更大的意义在于自己的安全,或者说是心理上的安全。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保险都会对酒驾、醉驾行为说“不”,所以,安全驾驶、遵纪守法和及时续保是一一个驾驶员最基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