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七、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挡,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 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 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 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 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 装饰、 座位以及地毯, 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 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 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七、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挡,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 并注意周围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