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大哥我该怎么处理。?

问题描述:

前天晚上吃完夜宵喝点酒驾驶小K4,出了交通事故撞到行人,交警吹出来是63,属于饮酒后驾驶!第二天去医院付了5000的医药费,对方今天查出来是右手臂骨折,问了问主治医生大概费用在两万多左右,不包括二次手术!今天对方又催我去交钱,我该怎么办,我很多朋友都说让我走法院,私下是解决不了的,还有就是他们说交强险还是有的赔的我想认证一下是的吗,如果真走法院大概会要赔多少钱呀。

酒驾保险貌似不管,提前问好保险管不管赔,这是在你有三者的前提下,如果没有,跟家属商量,一次性赔付,干净利落,不然你就是宝马变自行车的案例!医药费不建议你垫付,碰上坑你的,他们会一直不出院保险管的话就走司法,告诉家属把你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你都不用出庭,保险公司就摆平了

酒驾保险是不赔的,要么你就给钱,别人怎么说怎么搞,要么你就进去,酒后肇事没什么好理论的,一碗都是你的!

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同时还规定,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保险公司往往混淆了垫付与赔付的概念。第22条明确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人身伤亡事故,只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而非免责权,并未规定醉酒驾驶情况发生死亡伤残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赔。实际操作中:酒驾肇事交强险赔偿,商业险拒赔,但是交强险是先赔付再追偿。总结一下就是商业险(三者)不可能陪你钱了,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交强险限额内(我记得死亡是10万),然后保险公司会不会找你要回垫付的钱,具体就比较麻烦了,我不好估计。

交强会根据事故情况进行一定的赔付,但是额度很少,进行法院判决,需要根据事故认定书和被撞人员的伤残等级做出综合考虑,进而最终确定赔付额,建议楼主可以网上咨询下律师,可以把案子做具体分析,望采纳,谢谢(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