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让左转还是直行让左转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有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同为直行时,坚持让“右”原则;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
1、右道车直行,本道车直行或转弯的。这样的状况要让右道车先行。就比如我们市区的中山街与城北路路口,假如甲司机驾车在中山街上自南向北进到路口时,发觉自己右侧有一辆自东向西的车辆从城北路上直线驶来,甲司机就必须减速避让;
2、右道车转弯,本道车也转弯时,本道车必须让右道车先行。还是以刚才提到的路口为例。假如甲司机在中山街上自南向北驾驶到路口后预备转弯时(不论左转或右转),发觉右侧城北路上驶来的车辆同样是打算转弯的(不论左转或右转),那么甲司机也必须减速避让;
3、出行法规,全称*道路出行安全法,是出于维护道路出行秩序,预防和降低出行事故,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的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的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