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结算员的岗位职责
①负责贯彻、执行物价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
②负责维修车辆的工时费用结算。③负责依照材料清单和工时清单的费用按规范要求开具发票。④负责维修车辆费用结算单据(维修合同、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发票等)的整理、归档工作。
⑤完成厂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一、结算员基本要求
1、结算员需要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结算员工作职责
1、日常车辆结算
(1)负责维修车辆的配件、材料、工时等费用的结算(2)依据结算清单按规范要求开具发票(3)负责维修单据(维修合同、维修单、派工单、领料单、发票等)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费用的收付、账务登记、现金缴存。
2、车辆保险业务的接待
(1)负责解释公司保险政策、条款,试算保费,介绍投保好处,打印保费清单让客户确认
(2)负责投保准备手续、资料收集,新车:发票、合格证,投保人身份证,续保:上年保单及行驶证、投保人身份证。
(3)投保车辆收费。
(4)通知保险专员对投保车辆验车、出单。
(5)其他需配合保险专员完成的车辆投保手续。
3、各分公司财产登记、保管
(1)负责登记公司财产保管台账,进行新添物品验收、编号、登记
等工作。
(2)凡上级单位配发或新购的固定资产首先由结算员验收入库,登记后再分发各部门使用。
(3)对各部门口常需要的各种用具、办公用品、维修用品、卫生用品等作统一管理。
(4)日常耗用物品仓库有货直接领用,仓库无货须将申购单转结算员备案,由结算员统一转公司采购人员采购,入库后按规定程序领用。
(5)各部门报废的固定财产,需报结算员登记,由财务部按相关程序办理好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
(6)定期检查财产的使用情况,对应报废或维修财产,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建议。
(7)配合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财产进行的盘点工作。
4、未达到公司单独设立仓库管理员标准的分店,兼顾库存出入库及保管职责
(1)负责仓库货物的进出记录。
(2)负责库存物品的分类、集中存放工作。
(3)配合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进行的盘点工作。
5、协助公司财务部进行对各分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口常工作中遇到的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事情结算员有义务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汇报。
遇到的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事情结算员有义务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汇报。
6、协助店长对各分公司进行内务管理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