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车不换牌照怎么办理,车牌二次保留最新规定
车牌二次保留最新规定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换车不换牌照办理手续:车主只需按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办理原机动车的报废手续和注销登记即可,在车辆排废、注销登记后的半年内提交保留号牌申请书,以及原机动车的报废证明、对应号牌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料交到车管所。车管所会审查资料,符合条件的车主将给与受理并录入原号牌,并打印《临时行驶号牌》交给机动车所有人,临时号码牌只要在有效期内都可上路使用,直至原号牌领回来之后。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牌保留条件:
1、原车车牌已经使用超过一年;
2、车辆转移、注销、迁出可保留原车牌;
3、购买新车或二手车可以申请保留车牌;
4、所涉及的机动车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
注意事项:
1、如果是公司的车,你的登记信息在车辆登记之后有变化,例如公司名称换了,就需要到车管所申请车辆信息变更,变更完毕的三年后,换车才可以使用原号牌;
2、换车不换牌的绿灯只对新车开放,二手车则享受不到同等待遇。如果你换了辆新车之后,在原号码牌保留的基础上想再换辆车,这样根本行不通,由于二手车涉及到过户等繁琐手续,所以目前换车不换牌的政策只对新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