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新政问题?

问题描述:

7月上牌,发票如果是6月份的,那按之前政策收,还是新政策收??

这中文很容易理解啊,“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就是说,从买车的那天开始买车人(纳税人)就承担起纳税的义务了。但是,这与如何纳税有关系吗?7月1日开始,《车辆购置税法》就开始实行了,同时《车辆购置税条例》就废止了,也就是,7月1日以后就不能再按《车辆购置税条例》执行了。这就是“节点”啊!7月1日以后还在执行《车辆购置税条例》的做法,那就是违法行为了!许多车都会因为种种原因,并不是买了车就可以去上牌照的,不能上牌照时就不用去交购置税的。你明白吗?

哎,自己看看法条很难么,12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开票就开始发生义务,你说按哪个算?

7月1日是开始实行新的《车辆购置税法》,同时旧的《车辆购置税条例》就废止了。7月1日以后,还可能按《条例》交税吗?那是不可能的!这与发票的日期没有关系!

我觉得,7月1日以后应该是按照新的购置税法的征收办法交购置税了。一些6月份开具发票的车,在6月底之前是不可能上牌照的,只能是到7月上牌了。7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购置税法,旧的购置税条例同时废止,既然旧的已经废止了,那就不可能再按旧的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