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实行“三包”政策之后,对于自燃险还有买的必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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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实行“三包”政策之后,对于自燃险还有买的必要么?

现在国家规定,对于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质保期不得低于8年12万公里。动力电池也是在质保范围之内的,而且像比亚迪也宣称动力电池电芯终身质保。虽然在质保期内车辆出现故障是可以申请质保,进行免费维修或者更换的。但是对于车辆自燃来说,这个并不在保修范围之内,而且车辆自燃也不一定就是车辆正常使用的时候自燃在事故当中的自燃也是频发的。

自燃险主要是针对汽车本身质量而出现自燃起火,从而推出的一种车辆的险种,如果是说单一质量的问题来说,那么她其实跟车辆三包是起冲突的,所以从动力电池质量上面如果印发的自燃,那么是不需要去买这种自燃险的,因为动力电池纳入到三包以后出了问题,只要不是人为问题导致损坏出现起火自燃的情况,那么肯定是属于三包的范围了。所以这个是可以申请质量索赔和三包,从法律法规上来说车辆的三包只要是质量问题引发的,并且排除自身人为因素,那么对于经销商和厂家就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如果是说不在质保期,里面要去投这种自燃险,其实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