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看看,是谁的责任?

问题描述:

我在直行正常行驶,车头已经过来了,对方变道一下子飙出来刮到我左后门连到轮圈

这个我看没必要去行政复议了。。。你是从右往左并道(虽然是虚线允许变道,但感觉你们2车碰撞时,你的车应该压线了到了他的车道内,目测你的车道是机非混行,或者是自行车道,并不是机动车专用道)。。他是从左往右并道(但看停车位置,他未出他自己的车道,说不好是不是故意,这么停车,如果故意这么停,那就是碰车老手啦(车不压线,不出车道,车歪点不影响责任)。。。。同等责任。。估计复议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动。。除非你有录像他碰完后车又回自己车道内了。。。

你就拿着手机录音,问交警依据什么判你同等责任的。如果你觉得不合理,你也可以指出来,不要争吵,再听他解释。最后,你就明确告诉他,你要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还是这样,就到法院起诉。如果交警跟他有关系,且确实你无责,交警应该会劝他认全责了事。当然,如果最后没用,你又不服气,那就真的只能起诉了。

我觉得应该是他责任,因为虽然你变道,但你并没有影响到他行驶,他并不在你要变过去的那条车道上。这完全是他技术问题,怕你变道过去后,后面车开上来,他就挤不进来了,所以在你还没有完全变道到另一车道时,他就硬挤到你原来车道的位置上。我想不起来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是说肯定没有,是我不知道),感觉类似前车在变道超车中,后车要等前车动作完成后才能超车这样的规定。还有一个简单的推理方法就是,不论你变道还是不变道,他这样变过来都会撞到你。而这个推理对他就不适用,因为如果他不变道过来,你们就不可能剐蹭。所以,跟你变道不变道没有任何关系,撞不撞的决定权在他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