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续处理问题,请懂行的高手指教!?

问题描述:

我于2015年12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107国道上面行驶撞倒一辆摩托车,事后交警定的同责,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对方在医院住了12天,医疗费用总共2万元左右(交强险出了1万,我跟他一人垫付五千),我修车6000多,我一个人垫付,他摩托车900,我没管,这是事情的大体经过。期间我一直主动找他协商,但是他一直不肯做司法鉴定,所以一直未理赔,现在由交警调解委员会调解,由他提起诉讼,将我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9万多元(赔偿里面没有写医疗费用)。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1、我需不需要准备什么,到时候肯定是我败诉,赔偿费用是由保险公司全额出还是我会承担诉讼费用?2、我垫付的医疗费用大约5000,修车费用6000多,保险公司是否能一并报销,还是需要我另外提起诉讼,对谁诉讼?因为修车费用按照同责,对方是要出2000交强险,然后对半分,他要出4000左右。3、这个事件我需不需要找律师出庭帮我,还是直接等法庭宣判,我这边保险赔付就行?请知道的车友不吝赐教,感谢了!

只要你有商业险中的第三,他愿意起诉就起诉去。怎么赔?有保险公司来给他应对。你垫付的5000元,如果没有单据的话。他不承认。你是没办法的。你的损失让保险公司给你扣出来就行了。通俗名称是代位赔偿。你个人修车所垫付的有没有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定损。如果没有定损的话,保险公司是不承认的。整个流程是出现事故后,报警报保险公司,对方每花钱超过一万,让他去保险公司报销就行了。个人方面能不垫付资金尽量不要垫付。具体你的损失需要订水,在保险公司理赔员引导下进行操作。对方不满意起诉应该是你与保险公司并列为被告,有保险公司来应对,钱也由保险公司来理赔。所以你不用多操心。

简单说如果你买了商业险,后续费用保险公司应该出,如果只是交强险就够呛了,你可看看交强险的理赔金额就知道了。最好是质询律师问问(咨询费是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