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的进来帮帮忙?

问题描述:

昨晚开车碰到人了,对方送医院后,左小腿断3节,左手食指与中指撕开一个口子,里面的筋磨没了一节,现在垫钱已经垫了六七千了,交警保险公司都联系过了,保险也没来找我,我就想问问后续处理,对方要请护工,也请了。现在等对方腿消肿,然后动手术,手和腿一起动。动完手术后,两个月得卧床休息。今天去事故大队做笔录,我想知道后续怎么跟保险交接

看来各地情况还是不一样。一般而言自勘察现场十日内必须出认定书,特殊情况可再延长十天。前几年我一外地亲戚被撞成植物人了,对方车辆检验后就提车了,根本无需这边什么签字同意的。

人家手术没做,术后的恢复也不知道怎么样,他凭什么跟你签字。而且我这里交警就让我等十来天后才出事故认定书。

1.尽量不要垫付医药费,如果垫付了,就保留好凭证,以后报销用。2.伤者的要求不要理睬,态度也不要太强硬。3.伤者的医药费让保险公司出,就说自己没钱。坚持住,不行就让伤者起诉(你是被告,保险公司连带)4.与伤者关系处理好,不要把事情搞僵了。5.记得装穷,就是没钱。但是态度要诚恳。6,尽快把车弄出来,该上班上班。等伤者完全康复直接走法律程序7.如果你全责,保险买好的。不怕,不私了。走法律程序,伤者提的任何要求有法院判,这些都可以报销。8.坚持自己不出钱。

唉,这是保险公司把事情推到你个人头上了。走法律程序是最稳妥的办法。如果你先行垫付了医药费,里面存在一隐患就是有些药是不在医保或保险公司报销范围内的,你根本不知道对方用没用。保险公司最后报销时不是光看发票的,而是得一一核对用药明细的,不在范围内的就不能报。而对方自己先出费用就和你无关了,万一有不能报的是对方告保险公司。

交警说了我全责,但认定书要等10天左右,我车子拿不出来。而且已经让保险公司打过去1万的医疗费了,我这边亲戚已经垫付六七千了。下午的保险公司过去了解伤者情况。

最好不垫钱,垫了的留好交款单据,以备结算时扣除。等事故认定,走保险。如果保险全,安心工作生活,扣车了交保证金提车。保险不全的话,得自己补缺。医疗费有单据差不了,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是有标准的,按标准赔偿就行。对方多要不给。

建议楼主保留好所有的消费凭证,我觉得尽量还是少垫钱抓紧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叫他们给你一个说法,祝用车愉快满意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