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瓶车新规是什么?
现在关于电瓶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件已经越来越多了,现在大家也都在想办法解决这个东西,然后我看北京市从11月份开始,所有的电瓶车都要开始上牌了,一直缓冲期到明年的4月份。
A. 标准电动自行车,颁发绿底白字白边框号牌(俗称“绿牌”)B. 超标电动自行车,颁发白底红字红边框号牌(俗称“红牌”)电动车判断是否超标依据:1.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2.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3.前后轮距不超过1.2米所以,2015年前买的电瓶车,几乎都是超标车,只有那种很小巧的脚踏电瓶车勉强算的上是标准电动自行车。针对超标电动车,现在过度政策是,可以正常使用至2017年12月31日底,之后报废。
在农村,几乎每家每户家里都备有一辆摩托车或者是电动车,经济实惠,去镇上或者县上买东西方便又快捷,也容易学,但是给农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呈现了很多交通问题,随着汽车、电动车持续增加,不遵守交通规则或者电动车载人过多,造成交通梗塞,安全事故也逐渐增加,这些受到了有关部门的看重,对此,2018年国家相关部门对电动车治理出了新规,符合以下4种标准的才可以上路,农民朋友一定要了解。1、电动车购买之后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号牌,其号牌装置的两个孔,中间间距必需为80mm,没有号牌是不允许上路的,私自上路将被处罚。(购买电动车速度超过50km/小时,这里车算入电动摩托范围,要求必然上牌。)2、车速由现行标准20公里/小时调整为25公里/每小时,不能超速行驶。3、 要有脚踏板、具有电驱动,电助力功效,电压要小于48v,电机功率由现行标准240瓦调整为400瓦。4、电动车整车质量由原来的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包含电池在内,增加行驶路程。另外还对电动车的高度有规定,电动车的高度低于1.1m, 车体宽度(除开车把、车蹬)低于45cm,同时,对违停行为的电动车还将以贴条的行驶处以罚款。虽然管理严格了,但是这也是对自身安全的一种保护,农民朋友们你们觉得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