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强险上路出现事故怎么处理?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处罚
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该由车主承担原本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因为未投保交强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了,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里进行全额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则按照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大小进行比例分配。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且按照交强险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还要求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补办交强险。
当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投保交强险时,应按要求承担原本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人民币
②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人民币
③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人民币
②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③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处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不买交强险,那么会产生以下后果:
1、*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且按照交强险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2、未能提供交强险凭证的车辆,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不予通过检验;
3、对于没有投保交强险上路的机动车会被扣12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车主需要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才能赎回车辆;
4、未交交强险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车主的所有损失以及赔偿都需要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