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强险上路扣12分吗?一年不交交强险的后果
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车主来说,一些司机可能平时出来县城的机会也不多,于是就想着不买车险以此省下一笔钱。其实这种做法是风险非常大的,但有人说“没有交强险上路扣12分”,这是真的吗?
没有交强险上路只扣1分
根据相关规定,并没有说未购买交强险就扣12分的说法,如果这样的车辆上路行驶只需要扣1分即可,不过大家也不要太高兴,因为除了扣分以外,车主还将承担以下后果:
1、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由交警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2、未能提供交强险凭证的车辆,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年审)时,不予通过检验;
3、未交交强险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交警会扣1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车主需要缴纳保险费的二倍罚款才能赎回车辆;
4、未交交强险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车主的所有损失以及赔偿都需要自行承担。
一年不交交强险的后果
如果车主铤而走险地把车开上路,那么后果就和上面所说的一样。但只要车主并没有开车上路,只是把车放家里吃灰的话,那么只要正常续保了车辆一样能够满血复活继续上路行驶。同时,交强险上年度没有缴纳,本年度是不用补交费用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年没交交强险的影响不算大,但根据新车6年期间内2年一审的规定来看,只要超过24个月不缴纳交强险,车辆将不能进行年审,所以大家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脱保了,最好还是尽快前往保险公司进行续保。
交强险收费规则
根据最新规定,交强险的费用主要有两个部分,分别是基础保费和浮动费率,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其中之一对应的值)
对于非营运车辆来说,基础保费多少取决于你的车有多少个座位,详细可见下表:
非营运车辆交强险基础保费 | |
车型 | 第一年费用(元) |
6座以下 | 950 |
6座以上(含6座) | 1100 |
而浮动费率则是根据上一年的交通事故情况决定,同时不同地方的浮动费率方案可能并不相同,大家可以先看看自己所在的地区究竟是执行哪一种方案:
1、内蒙古、海南、青海、*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A;
2、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B;
3、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5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C;
4、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D;
5、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E。
浮动因素/方案类型 | 方案A | 方案B | 方案C | 方案D | 方案E |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 -30% | -25% | -20% | -15% | -10% |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 -40% | -35% | -30% | -25% | -20% |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 -50% | -45% | -40% | -35% | -30% |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 0% | 0% | 0% | 0% | 0% |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 10% | 10% | 10% | 10% | 10% |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 30% | 30% | 30% | 30% | 30% |
新规实施之后,方案A-D的最大优惠折扣进一步增长,其中方案A的地区增长幅度最大,达到了50%,方案E的地区比较惨,维持原样没有变化。
方案A:内蒙古、海南、青海、*4省交强险最大优惠力度从30%提升到50%;
方案B:陕西、云南、广西3省份交强险最大优惠力度从30%提升到45%;
方案C: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5省交强险最大优惠力度从30%提升到40%;
方案D: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省交强险最大优惠力度从30%提升到35%。
举个例子:
1、如果小明是广东人,小明的交强险投保第一年缴纳了950元,不久因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被交警依法扣留了驾驶证。但是在驾驶证扣留期间,小明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最终还是被交警处罚了。那么第二年,小明交强险续保应缴纳950×(1+10%)=1045元。
2、如果小明在投保第一年缴纳了950元,但是这一年里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对方身亡,那么第二年小黄该缴纳的交强险费用为950×(1+30%)=1235元。
以下情况不给予赔偿
①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② 驾驶人醉酒的;
③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④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⑤ 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⑥ 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⑦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⑧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索赔注意事项
① 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②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③ 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部分地区已经采用电子保单,不再需要贴交强险标志,后续会逐渐普及各个省份)
④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⑤ 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⑥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