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折旧费到底给不给?

问题描述:

前段时间,追尾一辆没有上牌的华晨宝马x1,我全责,走保险定损维修。现在对方车辆要更换后围大梁,对方车主心里不舒服,会影响以后车辆的二次销售,不愿意维修,还要问我要几万块钱的折旧费。我到底该不该给?有法律依据我要给吗?

应该给,尤其是宝马,出过事故的车与没出过事故的,二次销售价格要想差好几万。你说人家好端端得买个新车还没上牌就折损好几万。

车辆修理费应当承担,但没有折旧费的说法,让其起诉好了。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事故赔偿只涉及直接损失,折旧费属于间接损失,该损失出险时无法评估具体价格,所以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偿地,法律也没有赔偿间接损失的规定。被损的车主可以主张折旧费,但法院不一定判赔(有判赔的案例),这主要是看保险公司的委托律师的能力了。所以,能和解最好,不能和解,就让保险公司的律师出面,如果判赔,也是保险公司赔。

给是人情,不给是道理。可以也换位想想,人家存钱买个车也不容易,没到2个月就被撞了,自然心痛。关键还是看对方的态度吧,如果客客气气,价格还能接受那就给点吧;如果纯粹是讹人的,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汽车在被撞之后,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你可以先咨询你的保险公司,看这项赔偿在不在保险范围内。如果在的话,那么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不在保险范围内,对方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会支持的,但是具体多少还要是根据案件具体分析的。如果您觉得过高,您可以对这费用持异议,申请法院做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