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4s店拒退5000元订金,求助一下?

问题描述:

各位车友们,交的订金5000元(不是定金,订购合约书和收据都写明了是订金),有什么办法能追回?本人坐标南京,8月18日在南京江宁润麒路一家店交了5000元订金,作为购买福特福克斯锋跃车的意向金,当天回去后问了身边朋友,比价高出许多,因此决定取消购买此车,并且在第二天8月19日就告知了对方不买车了,并且希望对方返还订金5000元,可是对方拒绝返还订金,说车已经调过来了,经过多次沟通仍然无果,我决定上诉解决,10月15日开庭审理,法官给出的意见是庭外调解,现在我这边已经作出让步,运车的运费我可以承担,把这辆车是从南通运来的证据及运费证明出示一下给我看,但是剩余的钱希望得到退还,可是对方至今没有让步,事情一直拖着得不到解决,把这件事说出来是希望大家帮我出出主意,也请求大家帮我转发顶一下,感谢

你买车为什么不货比三家,怪你自己太冲动。还一下交5000.现在钱在人家那,拿回来不太容易。我当年买房,交了3万定金,1万中介费。一月内凑够全款收房,结果一个月内房价下跌厉害。我果断毁约,但中介费人家肯定不退。3万定金人家就给了5K。我也认了。合同写的明白,谁毁约谁承担损失。你这点钱跟我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了

还得看合同里面细则,因为新车销售合同都是写订金,而不是定金,但是里面会约束,比如4S店通知你来验车付首付或者全款提车了,然后你说不想要了,那是不行的,因为你浪费了别人的劳动力,而且合同也会注明订金不退。如果你昨天刚签合同,他们还没通知你去付首付或者全款提车的话,那是可以退的。说白了就是付出了劳动就有相应的报酬。不然每个人过去今天订车后天退车,4s店都不用开了。还有不能说是因为价格高了要退车,因为签合同就代表认同了这个价格。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