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别人车刮了超过48小时了,超过四十八小时的车险怎么报
有时候我们会遇上这种情况,就是两车发生了剐蹭,但是由于不是很严重的事故,而且双方车主都有事情,因此选择私了。但是过几天后确发现车辆受损,想要报保险修车,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告知车辆发生了事故,并请保险公司承担修车的相关费用。但是有时确会收到保险公司说不能办理,这是为什么呢?
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时间已经超过了48小时,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无论发生何种交通事故,车主都应该在第一时间报案,这样既能方便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进行追踪勘察,同时也方便车主后续的处理。如果车主未能及时报案,并且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时候又没有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保险公司可能就没办法核定事故责任事故的责任,无法确定理赔的金额,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能进行赔偿的。
当然也不是说超过48小时就不能报保险,在2015年车险经历了一次改革,改革后的保险条款上确实明确了48小时通知保险人的概念,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超过48小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能作为拒赔或不赔的理由。
超过48小时报保险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索赔资料,比如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保单、保险合同等相关资料,如果有这些索赔资料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赔偿发生事故时所造成的的损失。但是如果没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发生,则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所以保存事故发生的证据是非常重要且必须的。
虽然说超过48小时的车险还是可以报,但是还是建议大家在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交警部门会到现场进行多方取证,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这时候再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来对事故进行报案。以防没有及时报案导致理赔纠纷或者无法拿到保险理赔金,以及造成更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