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需要伤者同意吗?伤者住院期间能提车吗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警因收集事故证据,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而我们去交警部门提车时并不需要经过伤者同意,即便在伤者住院期间也是可以提车的。
而很多人会担心,如果对方伤者拒不签订《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是否会影响到我们正常的提车程序?
关于这点,我们大可不必担心,事故双方签订《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代表双方知晓了该事故的责任鉴定,但并不意味着接受。如果对方对认定书有异议的话,需在3日之内提出复核。否则不管签不签订,《事故责任认定书》都具备法律效应。
关于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期限的规定
一般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押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及5天的通知取车期限),但如果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话,那么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最高可延长至65天(60天检验、鉴定期限及5天通知取车期限)。
关于交警扣车的相关法律条文: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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