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订金后贷款未通过可以退还吗?

问题描述:

我给某4S店交了5000元订金,(确定不是“定金”),合同、收据上写的都是订金,4S要求交订金必须签订了汽车购销合同,我看合同上写的是订金也就签了。目前的购车阶段为只付了订金,合同约我不能按时提车订金不退,但格式合同中对4S未能按时交车的处罚却没有约定。我认为4S有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自身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该条款无效。我交的“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现在已经过了提车日期。之所以未能完成交易是因为贷款合同没签订。我申请银行贷款没通过,4S提供的方案我不满意。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退还订金与解除合同?

具体需看您与经销商合同中有关订金、贷款等的约定;倾向于认为您可要求解除合同与退还订金;主要理由有:您提及的霸王条款问题;并一般而言贷款购车的前提是贷款成功才可购车,是附条件的,目前该条件并未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