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停车费合理吗?物业收取停车费合法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买商品房住小区成为一种时尚,越来越多人选着入住小区,但一波又一波的烦心事来了,出现了一系列物业乱收费的情况,停车费问题一直是业主争论不休的话题,那么物业收取停车费合法吗?在利益面前,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变得水火不容,面对高额停车费,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停车费相关规定
1、《物权法》
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73条,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74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物业管理条例》
第54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3、《立法法》
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以“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
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1、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
2、住宅小区内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住宅区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3、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
4、小区停车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
以下几种情况是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车位;(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的车位;(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对于物业不合理或违法收取停车费的行为,业主应该积极举报。可以向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监管平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