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急!!!

问题描述:

11月10日我开车剐蹭了一辆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小腿粉碎性骨折。现场报警报保险,且住院费医疗费用是我先垫付的。直到前天才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的是我全责,并且当着交警的面一次性给了对方4W元医疗费,并且他也打了收据,也告知他如果不够让他垫付!我保险是50W的第三者!请问是不是现在就等伤者出院以后拿着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了啊?医疗费保险公司大约能报多少啊?

你垫付医药费,之后还有误工费,伤残鉴定等等之类的,他会漫天要价的,你垫付的时候对方说非常好听,我垫付完之后就开始各种漫天要价,我觉得还不如直接让他告,反正买的是全险。

想听听看,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看了回复,大家的意思是,打完保险电话,不能垫钱,不然后面手尾很多

帮你顶一顶,这么多网友回复,丰富见识了。

请问你是怎么被坑的?能讲讲吗?

三不一没有实施起来有困难!!毕竟把我毫发无损把对方撞的粉碎性骨折!

三不一没有,真的不要垫钱,不然很被动的被坑过

既然垫付了周期在要钱的话。让对方把已垫付钱的医院发票拿到。要不给你就不要在付钱了。告诉对方起诉吧。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不垫付可以吗

垫付是个失误的做法啊

给对方垫付医药费是个错误的决定,因为你没有通过保险,而且又没有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