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灯光考试口诀

窄桥窄路有会车,路口直行有路灯;远光少用需谨慎,照明不良无路灯。远近交替要注意,夜间要把灯来换:急弯坡路与拱桥,超车经过人行道;路口无灯远近闪,警惕行人与车辆。雾天行驶加雾灯,故障停车加示廓。

口诀如下: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大灯) 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近光) 夜间通过拱桥、人行横道;(远近光交替) 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远近光交替) 雾天行驶(雾灯、危险报警灯) 夜间在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近光) 夜间与机动车会车 (近光) 夜间通过急弯、坡路;(远近光交替) 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示宽灯、危险报警灯) (总结:没有灯光开大灯,跟车会车用近光,有通过二字就远近光交替) 拓展资料科目三灯光考试内容 1、夜间行驶正确开启灯光。 2、通过急弯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对正确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在路口转弯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4、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5、在雾、雨、雪等低能见度条件的路段的正确使用灯光。 6、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7、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正确变换使用近光灯。 8、超车时正确交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 9、在无照明道路上行驶速度大于每小时30公里时正确使用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