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鲁兹求助,上班挂到电动车,然后被交警强行扣车了,怎么办?
问题描述:
上星期早上去上班,路上听到很小的碰的一声,以为没事,就走了。下午被交警传唤到交警大队说我撞人逃逸。我到那里,交警就直接把我钥匙拿走了。对方说:我撞人逃逸,后门挂了他的电动车,他摔伤了,要求私了5000元!我不答应,我调监控只有拍到我超过他,并没有他摔倒,后来谈不拢,交警说我要下班了,你们明天来。后来几天他们都不肯来,我车扣着也不给,说要技术检查。马丹交警爱理不理打电话就说自己在开会,我要求出责任书,交警说对方不来,不能给!虽然我确实可能挂了别人,但对方压根没有证据,交警也这样冷处理,太坑爹了!对方就是想讹诈!他们还走的是机动车道。现在5天了,事情就吊在这里,对方就是不肯来,求助各位有什么办法吗?可以投诉交警强行扣车 不干事情吗?
答
网上复制下来的扣车的时限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可以看出,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答
认全责就完了,处理总有个时间限制。
答
当时你听到碰撞声停车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