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用小车多少年报废?
问题描述:
家庭用小车多少年报废?
答
家用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在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以下是相关资料介绍: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严格制定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6、专用校车使用15年。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