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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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注: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审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嫌疑人的;(三)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车辆在道路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