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桂林市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在农村户口受害人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举证上,要求并不苛刻。如果有居委会证明居住一年以上也可以,当然有暂住证更好,没有就要请当地*开证明,效力法院不会质疑。收入证明,有工资存折、劳动合同、社保证、纳税证明、个体工商户证明,当然就没的说。没有的话,工作单位开个证明也可以接受。 受害方应努力向法院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地*机关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在城镇已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营业执照、在城镇就读的证明、劳动合同、工资领取证明、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及纳税证明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经常居住地在城镇,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计算也就水到渠成根据广西的赔偿标准应该赔偿(城镇户口计算):丧葬费是2653。5*6=15921元,死亡赔偿金是341,280,母亲赡养费是(农村)3455*15=51825。儿子是3455*3=10365,以上不含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由于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该是工伤,本案即构成交通事故,又是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赔付完之后,与工伤待遇不重复的部分,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本人已经代理过几起类似案件。对于交通事故,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事故责任划分,在事故赔偿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法律策略与技巧。建议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实时知晓案件动态,做到未雨绸缪,争取主动。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对于工伤事故,需申报工伤认定和鉴定。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对于工伤事故,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